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
作者:张东刚(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
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作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宣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提出的“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是中国式现代化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创新,它体现着党中央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精准把脉和科学指导。中国人民大学深刻理解“新路”的科学内涵,深入推进“新路”丰富实践,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强大动力,加快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世界一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指出:“希望中国人民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成为人大师生的自觉追求。”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新时代新征程高等教育要进一步回归本位,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开展教育教学,努力培养堪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国人民大学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发扬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传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提升品德修养,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植根青年学子心田,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紧紧抓住思政课这个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课程,持续深化思政课改革,不断完善“一体两翼”教学模式,全面抓好思政课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创新等环节,打造高精尖水平的教育教学体系,推动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着力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深入挖掘其他课 程蕴含的思政资源,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强化主流价值引领,建设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搭建课程思政研究与培训平台,不断提升课程思政育人实效,在培养“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上取得新成效。
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当今世界,国家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作用愈加凸显。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成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中国人民大学不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深化党的百年奋斗伟大历程、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研究,立足中国实践阐释中国理论;完善“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卓越的基础学科、顶尖的社科学科、创新的交叉学科”的学科布局,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为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供学科支撑;认真吸收借鉴国外哲学社会科学有益成果,以“知识体系构建、知识体系教学、知识体系传播”为牵引,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价值、现实意义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创新研究成果;设立重大研究专项,编制学科知识手册,推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研究框架,阐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基本逻辑和组成要素,引领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形成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植根中国的学术体系、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加快建设自主性、原创性、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教材,打造“中国系列”教材,推动最新研究成果向教材、课堂转化,向育人转化,形成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不断从生成到运用的良性循环。
聚合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为科研创新搭建平台,服务国家发展重大战略,是高校的职责所在和发展方向。在这方面,人文社会学科尤其需要更加一马当先,贡献领先。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外经验基础上,扎根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拓展高等教育“四个服务”内涵,为科研创新和知识转化探索新路径、作出新贡献。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合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中国人民大学持续深化科研“放管服”改革,稳步实施科研经费“包干制”,建设一批跨学院科研管理平台,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坚持质量和贡献优先,推进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改革,推广分类评价、多元评价、代表作评价、同行评议制度,完善“项目不唯帽”“评价不唯人”“考核不唯文”的科研评价体系;创建“全国高校智库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智库建设提升计划”,统筹推进多层级智库体系建设;紧密围绕党中央治国理政和国家重大需求,聚焦中国式现代化、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双碳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持续提供服务党和国家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大方案”;加强智库学术队伍建设,加大智库成果激励,有效释放高端智库活力、动力和潜能;建强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为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献计献力,通过搭平台、聚合力、建机制,最大限度发挥高校服务科研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
构建一流高校治理体系。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要求、必经之路和必备条件。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构建一流高校治理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做好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这篇大文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提高制度规定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提升依法办学治校水平;完善校院两级治理体系,强化部处主责意识、学院主体意识,健全“标准科学、程序明确、执行坚决、检查及时”的全链条治理机制;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尊重学术自由,健全学术规范,促进学术繁荣发展;注重用“数据链”整合“管理链”,全面升级学校智能化基础设施,以实现师生办事“只上一张网、只进一扇门、只填一张表”为目标,持续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流程整合优化再造,构建服务精细、管理精准、智能高效的高校治理新格局。
欣逢盛世,使命在肩;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作为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实施“‘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十大工程”,走新路、开新局、创一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高等教育的人大篇章。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5版)